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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


gjc.jxstnu.edu.cn  2010-2-2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可点击链接)和《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可点击链接)的要求,认真做好公费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向本单位教职工及研究生传达选拔简章与公派出国留学选派信息。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发布《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可点击链接)等详细信息。请申报人员仔细了解国家留学网上的信息,及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组织申报工作,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为本单位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对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或申报条件的业务骨干申请访问学者及高级研究学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重点推荐申请。
  四、江西省教育厅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提供有关咨询。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省教育大厦411室,联系人:杨水红,联系电话:0791-8638369。
    我校申报受理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地址:红角洲校区行政楼A-313室,联系人:周文锋,电话:0791-3832678。
  五、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员请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报告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申请报告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申请理由以及科研成果简况等。科研情况简况(包括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请另页打印,并经科研处核实。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后,将申报人员情况报学校研究。
  3、学校同意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申报人员进行网上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打印申请表格,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国际合作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2月28日

 


编辑:admin 时间:[2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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