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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于12月12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江西省社科规划办也已发布申报通知,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为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及项目初审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合理安排项目的分流,有重点、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 2、根据项目申请人条件和限项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学位、职称等个人信息以学校人事处的档案数据为准)。 3、组织对本学院申报的选题、论证进行评估、初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 4、注意对本学院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二、申报文件及材料 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申报文件及有关规定,准确把握2012年申报立项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严格按照要求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建议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以下文件及材料: 1、《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7、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8、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可以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也可直接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年度申报公告、通知等文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范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申请人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5、限项政策: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时间安排 1、2012年1月上旬,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交流或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2、 3、 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情况待省社科规划办进一步通知。 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立项情况,代表着一个学校的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社科基金的立项数量对于提高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艺术学、教育学等单列学科)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力争实现新突破,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积极申报。 联系人:孟玮 陈曦 联系电话:33805857 13870620922 13767443923 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科研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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