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处文件

 

科研处 [2008]2号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补充说明

 

各类各级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补充说明。

一、         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额度

1、科研项目经费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结题前需保留1万元,待结题后方能报销;

2、科研项目经费总额在1万元~10万元的,在项目结题前需保留4千元,待结题后方能报销;

3、科研项目经费总额在1万元以下的,在项目结题前需保留总经费的50%,待结题后方能报销;

二、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审核程序

1、为了保证科研处的各项工作能够正常顺利的进行,定于每周一、三、五作为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审核时间,具体时间段为(8301130     1400~1630),其他时间不予审核。

2、凡需审核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报销需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填写报销审批单,发票单据附后,每张单据后面要求两个人的签名。

3、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需带上《科研经费开支登记本》,科研处负责登记和审核。

三、  本补充说明由科研处负责解释。